2021-2023年度装车站压实喷胶抑尘系统外委运维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1-2023年度装车站压实喷胶抑尘系统外委运维项目,招标人为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铁路煤炭运输抑尘要求,保证装车作业质量,防范煤炭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铁路沿线环境,控制运输过程中煤炭的损耗,确保装车过程和运输过程安全,需在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装车站指定地点组织开展压实喷胶抑尘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即按照要求对两座装车站压实喷胶抑尘系统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该系统正常有效,满足铁路压实喷胶抑尘要求,配合现有装车系统实现对装车站装载到火车车厢的煤炭上表面进行自动整平、压实以及抑尘剂喷洒,以满足铁路对煤炭 装载、运输的要求。并负责压实喷胶抑尘设施周边卫生清理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胜利能源2021-2023年度装车站压实喷胶抑尘系统外委运维项目。共计1包。
2.2其他:
2.2.1 负责对业务所涉及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备品备件应满足日常作业需求。每班次对设备进行点检,根据点检问题进行维修处理;每个月对所有润滑点进行润滑保养,对电气设备进行除尘;每半年对钢丝绳、润滑油进行一次更换;每季度对所有罐体、管道进行一次清洗请清淤;每年对所属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一次维护修缮;合同期结束前,对所属区域钢结构、罐体、管道和地坪漆进行一次防腐漆饰修缮,对操作室进行一次修缮,更换操作台、座椅、操作工控机及显示器,对室内屋顶、底板、门进行更新,对窗户窗帘进行修缮密封;合同开始履行一个月内,对不能满足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较差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或更换。
2.2.2 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路)及所属单位要求,对两套装车站煤炭运输列车的上表面进行整平、对上翻高度超出铁路运输要求的车厢上表面进行压实。
2.2.3 负责装车过程中车厢内煤炭上表面起伏不平问题进行平整,车体边帮上落煤清理以及车皮号人工抄送。
2.2.4 负责喷胶抑尘设施周边撒煤、积煤、杂物进行清理、清扫以及因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导 致车体外漏煤的倒运。
2.2.5 负责地面生产系统两套装车站煤炭运输上表面喷胶抑尘服务。
2.2.6 定期对储液灌、沉淀池和搅拌池进行清理。
2.2.7.负责为压实喷胶抑尘系统调车机停机位置安装红绿灯系统或者列车到位提醒,辅助指挥货车司机和装车装操作人员具备压实喷胶作业条件;
2.2.8.负责根据每节车型实现压实平辊、槽棍压实现高度的自动调节,抑尘剂喷洒滚筒的自动升降、喷洒以及根据车速自动调节增减喷洒量,确保喷洒量均匀充足符合要求,车体边帮上落煤的自动清理等功能,实现智能化升级改造;
2.2.9.负责:
(1)安装平辊提升备用电动葫芦;
(2)更换二系统压实平辊;
(3)提供两套提升电动葫芦,更换2套平辊电动葫芦,对更换下的电动葫芦进行维修,维修后更换两套槽辊电动葫芦,对更换下的电动葫芦进行维修,维修后作为备件;
(4)更换曹辊轴承。
2.3服务工期:
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2年,或者从服务开始之日起,铁路实际发运量到达预估量3800万吨,先到为准。
2.4服务期内,地面生产系统铁路煤炭发运量预计为3800万吨。
特别告知:本招标文件中所明示的煤炭生产量、发运量为估算值,不作为投标人中标并订立合同履行过程中最终结算的依据,本业务以招标方实际铁路运输煤炭销售量、发运量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使用的封尘剂(抑尘剂)需由国家铁路(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扫描件,检验合格报告签发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铁路装车线压实喷胶抑尘服务类合同业绩不低于1项,单项合同结算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另须提供该业绩合同对应不少于300万元的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不重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已完成的铁路装车线压实喷胶抑尘服务项目的经理经验。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文件中人员组织配置清单,或者具有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盖章的施工组织方案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6个月(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