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22台风机岩石锚杆基础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山东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22台风机岩石锚杆基础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8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概况:山东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乳山风电场装机容量48MW,安装24台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TZ2000/93型风机。项目于2011年12月27日取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委关于华电威海乳山崖子镇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鲁发改能交[2011]1823号),于2012年9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11月3日首台风机并网,2013年12月9日最后一台风机并网,2014年2月1日正式投产,风机基础采用P&H岩石锚杆方案。 计划工期:本次乳山风场22台风机基础改造施工计划2021年9月15日开工,2022年11月30日竣工。本标段分两次入场。第一次计划入场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完成前6台风机基础改造施工工作。第二次计划入场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11月30日完成其余16台风机基础改造施工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乳山风电场22台风机基础改造施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通过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三个体系的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三项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总承包施工业绩或不少于三项单机容量不低于2MW的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基础加固工程业绩。 8.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总承包施工或单机容量不低于2MW的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基础加固工程)项目经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12 11:00到2021-07-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12 11:00到2021-07-2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