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湾道路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家湾道路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已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区发改投资 [2018]32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征办汤家湾;
2.2 建设规模:道路起点接东联线,终点止于芙蓉江大道,全长5682米。其中,路幅宽30米的道路长680米;路幅宽21米的道路长5002米。同步实施绿化、管网等附属设施。其中: -期工程全长2920米。其中,路幅宽30米的道路长680米;路幅宽21米的道路长2240米,道路面积67440平方米(不含边坡)。
2.3 总投资估算价:工程估算总投资58141.01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为31619.69万元,建安费约为20607.41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规划等服务工作)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5建设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若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协办方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本公告3.1款规定资质条件的设计、施工企业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牵头企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和各联合体成员企业作为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1年 07 月 13 日起在遵义市 外网(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 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 )。
4.3电子招标文件费免费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08 月 03 日 13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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