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九江电厂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九江电厂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九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九江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电厂”)位于江西省九江市金安临港产业区,厂址临近长江南岸,距长江岸800米,在役机组包括三期#5、#6机组(2×350MW),分别于2002年12月和2003年5月投产,四期#7机组(1×660MW),于2012年12月投产,全厂总装机容量为1360MW。
脱硝工程分为两个区域:SCR反应器区和氨区。
在SCR反应器区,每台炉脱硝装置设置双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脱硝系统不设置烟气旁路系统。
目前,三期、四期机组脱硝还原剂为液氨,全厂设置一个氨区,全厂机组脱硝用氨均从该氨区引接。
为确保电厂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全厂机组发电生产安全稳定,建设安全、绿色、环保型电厂,实现全厂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电厂决定对脱硝氨区进行改造,消除氨区重大危险源,将液氨制氨工艺改为尿素水解制氨工艺。
本次改造范围包括:本项目为江西公司九江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工程项目,本项目为EPC模式。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性能试验、消防报验、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投标人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建成满足本工程SCR脱硝装置运行要求的尿素水解法制氨系统。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土建、尿素卸载进料、储存、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尿素水解系统及上料系统、供应输送、氨稀释喷射辅助系统及水、汽、电、气等接口在内的设计(含优化工作)、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工序验收、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考核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消防报验由投标人负责,电厂配合。拆除原有供氨管道、液氨站及相关核销等工作。本工程由于须进行液氨站及原供氨系统的拆除工作,机组化学加氨,将无法从现有氨站提供,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采用氨水替换,并负责化水加氨改造的全部设备供货及安装等工作。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氨制备供应系统的完善性和功能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投标方对本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程的完整性全面负责。
2.2其他:计划工期: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甲级(火电专业)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与标的物对应))。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或以上机组液氨改尿素水解EPC总承包项目或新建尿素水解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液氨改尿素水解EPC总承包或新建尿素水解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最终用户盖章确认的用户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竣工/投运时间及建设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