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项目单位为: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建有3座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吸收塔和1套公用的制浆、石膏脱水系统用于4台火电机组锅炉烟气脱硫(其中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2台330MW等级机组,江油热电有限公司2台300MW等级机组),产生的石膏经离心旋流分离和真空过滤后得到粉状石膏,年产石膏约3.66万吨。
2.1.2项目地点:四川省江油市双江路340号。
2.1.3招标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脱硫石膏销售进行招标,包括脱硫石膏的装载和运输等。
2.1.4合同期限:自2021年9月1日0点起至2022年8月31日24点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5000吨及以上电力副产品脱硫石膏经销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三张,多个合同内供货总量可累加)。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具有存储3000吨符合环保要求的石膏存储场地,自有场地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和现场照片,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有效期需不小于本项目履行期限)和现场照片,同时提供石膏存储场地符合环保要求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