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如下: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ISO 或国家其他相关质量认证体系标准要求。
(2)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须具备机械设备、物流设备及自动化设备及信息化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相关能力,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若干个同类项目的安装、生产案例,具备与邮政集团公司新一代系统对接、调试的能力,并在本市内设有设备维护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若为法定代表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逾期递交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报名单位,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予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1年07月17日下午16:00.书面提问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07月19 日上午 12:00.获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07 月 19 日下午 16:00。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 2021年 08月 04日下午 15: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