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已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盐城市亭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生态类设备(复合纤维浮动湿地)。 2.2 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甲方备货通知后,30日内具备发货条件;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5日内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 2.3 交货 2.4 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2 业绩要求: 1.截止2021年7月1日,至少有1个签订时间不少于5年的复合纤维浮动湿地业绩合同,并且验收后成功运营不少于3年。该业绩必须附合同扫描件、验收合格证明、项目现场照片、业主或总包 所提供业绩必须为复合纤维浮动湿地业绩。聚苯乙烯发泡板、PE材料、PVC板管、竹子、拼装式浮盘、浮盆及浮岩(火山石)等浮体材料与种植杯(层)构成的业绩不被接受。 采购人有权对其业绩真实性及履约情况进行核实,可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应答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 及招标人黑名单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 到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在 开标。□在招标人联系 7.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请将款项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 开户行:工行武汉硚口支行(行号823058) 账 号:3202 0037 0920 0862 350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 采购管理部 。 9. 招标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58号葛洲坝国际中心 邮 编:430000 2021年 7 月 13 日 您还未签收招标公告,签收后可查看招标公告文件附件的内容。 如您已有 的帐号,请 >>登录平台后,直接进行公告签收及投标操作; 否则请填写下面的 >>参与投标登记表,进行基本信息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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