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山寨煤矿车辆维修保养(框架协议)
1.2项目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1.3项目概况:
第1项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生产车辆(含特种车辆)维修保养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车辆维保项目,使用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石堡子工业园区东1路03号。
本项目采购内容:41台生产车辆(含特种车辆)维修保养。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第2项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寨煤矿生产车辆(含特种车辆)维修保养
项目概况:按照《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华亭煤业发[2019]112号)文件要求,车辆运行管理要做到定点保养、定点维修。交货地点:山寨煤矿。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明细表。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其它说明:维修时根据车辆维护保养周期及使用情况,按照《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进行维修保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提供资质能力相关的维修经营备案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消防器材明细表、人员构成证明、经营场地等资料)。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不少于5项特种车辆维修保养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工程/服务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其他要求:报价人在华亭市区域内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和维修人员,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现场维修时,维修人员应能在1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至2021年07月19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