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准东电厂一期2×660MW燃煤机组工程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单位为: 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规范书要求所必需的DCS全套硬件设备、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安装指导、系统调试等各项服务。(2)随DCS供货的所有机柜、设备之间的供电、信号、通讯电缆应属投标人的设计范围和供货范围。投标人提供的各类控制电缆和通讯电缆长度应满足电厂的规范及现场实际用量的要求。(3)集中控制室、工程师室、脱硫系统控制室、各车间值班室等机房的操作台、值长台、打印机台、两台机组集控室和脱硫工艺楼控制室的大尺寸液晶电视、两台机组集控室的电视墙和仿真系统等。(4)规范书中要求的全部外围及附属设备。采购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内容包含主机DCS设备采购;2.火电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21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