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7米高等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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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5日 22:2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2、招标编号:21工0701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招标控制价: A. 7米高等级纯电动城市客车 60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中标价高于上海市7米高等级纯电动购置补贴上限时,以补贴上限为最终合同价; B. 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动力电池舱灭火装置、防火隔热层;车载终端及信息平台)8年,控制价11万元/年/车(行驶里程若未达到补贴标准,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条件按上海市最新补贴政策执行,以补贴上限为最终合同租赁价。开标时超过招标控制价及最新政策标准(如有)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4、招标内容: A.20辆7米高等级纯电动城市客车; B.20套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动力电池舱灭火装置、防火隔热层、车载终端及信息平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 9月 15日前完成全部车辆上牌并验收合格交付(车辆验收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于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进行 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文件领取,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提交的纸质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 潜在投标单位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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