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吴忠市红寺堡区供暖公司集中供热燃煤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矿与矿物/煤炭采选产品/其他煤炭采选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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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供暖公司 | ||
行政区域 | 红寺堡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5日 20:32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05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 开标室 | ||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2021年吴忠市红寺堡区供暖公司集中供热燃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 (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业楼3楼336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取暖用煤采购2万吨,二标段取暖用煤采购1.5万吨,三标段取暖用煤采购1.5万吨,总计冬季取暖用煤采购5万吨,供货地点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吨680元(含税费、装卸、运费),一标段2万吨共计1360万元;二标段1.5万吨共计1020万元;三标段1.5万吨共计1020万元;总计预算金额为3400万元。 备注:详细的服务要求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有效的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6.具有煤炭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近六个月(2021年1月至开标前)的煤质检测报告,提供任意一个月即可;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至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 (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业楼3楼336室)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供暖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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