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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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兴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5日 17: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1-010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632,706.2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项目类型:货物类 ②标的内容一览表: 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不包含系统数据对接调试时间)。 ③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④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多级授权关系清晰;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 【备注:①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到广东省 ( //)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乔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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