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南果木一期、会理四期、会理五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技术咨询服招标人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南果木一期、会理四期、会理五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技术咨询服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省 凉山州会理县、宁南县
2.2 工期:服务期暂定2个月。
2.3 招标规模:详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 [2016]65号)及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水函[2015]1561号)文件精神,复核项目原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结合项目变更后建设内容,开展现场勘查,收集资料:包括项目所在县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情况及有关区划、规划、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绿化设计,水土保持专项设计、立项文件等。分析论述项目建设具体变更情况;
(2)依法开展风电场变更范围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重编本编制工作,包括项目概况(包含编制水土保持保持方案重编本理由,征占地面积、土石方、弃渣场、取土场等数量变化原因)、防治标准及目标值、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3)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会议,进行解释和答辩;
(4)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变革后的报告报送至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取得变更后的批复文件;
(5)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填报项目方案信息;
(6)配合建设单位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检查;
(7)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成果;
(8)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专家现场实地考察费、报告编制费、监测费、评审费(含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和乙方为实施本合同而可能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任何费用等,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宁南果木一期、会理四期、会理五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技术咨询服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宁南果木一期、会理四期、会理五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技术咨询服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宁南果木一期、会理四期、会理五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技术咨询服标段包1
(1) 近三年(2018年6月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与本项目性质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21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