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广发光伏发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连平农业光伏项目技改项目工程【重新招标】(项目编号:5030-APB2021000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692-216A03340268)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1.504MW,场址地理坐标为N24°9′,E114°19′。
2.2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2.2.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本工程以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含工程概预算)、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在竣工验收前的除草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投标人应为达到合同目标而履行合同。
以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非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建设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进场;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图纸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全容量并网。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094,000.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为:人民币334,112.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分包协议原件扫描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扫描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5MW或以上已并网的地面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其中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 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限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售后不退;户名: ;开户行: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收款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