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八一路(博河路 - 金山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五师双河市八一路(博河路 - 金山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 2020 〕 472 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发改委批复投资 6200 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3900 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 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3. 资格审查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其他要求 : ( 1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或正在建设 1 个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建项目业绩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 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报告全套资料,生成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意一天。 ( 6 ) ( 7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 1 名、质量员 1 名、安全员 2 名、造价人员 1 名、材料员 1 名、资料员 1 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造价员岗位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为本企业人员,均须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中 四、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1 、投标人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信息网( ) 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 : 2021 年 7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 ) 到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 ) 。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形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12 时 30 分。 2 、递交地点为:新疆双河市军垦路 216 号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侧兵团 第五分中心开标二厅。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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