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建筑废土清运处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建筑垃圾、建筑废土清运处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本项目主要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建筑废土清运处理。
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建筑垃圾的清运(不包括危废品的清运、处理),并按照国家环保法的相关要求及包头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
2.2服务期限:2021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 ,共三年。
服务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其他:内蒙古自治区或地方环卫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管理规定,影响合同继续执行,投标方无条件服从业主对合同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包头市环卫部门或政府相关管理机构指定可进行垃圾填埋处理地点证明(附:政府或相关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倾倒处理的协议书或合同)。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具有结算金额 30万元(含)以上垃圾清运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2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