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西宁太阳能N型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硅路3号,现场交通条件便利,地理位置环境优越。项目在N型厂区及切片厂区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屋面总面积约33939平方米,总装机容量3.957MWp。本项目采用全部自用的方式,工程发电全部供给厂区生产用电。该项目现需采购11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30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3台。
其中N型厂区402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24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N型厂区407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1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1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切片厂区101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3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N型厂区新建堆场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2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采购11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30台;
(2)采购6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3台。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主设备
组串式逆变器设备清单
编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组串逆变器 |
110kW |
30 |
台 |
2 |
组串逆变器 |
60kW |
3 |
台 |
(2)按规范要求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表。
(3)提供完整的设备和附件。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技术条款中没有提到,但对于逆变器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3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N型厂区。
(2)交货时间:2021年8月5日前完成供货。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逆变器设备的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规定,并通过CGC或CQC或PCCC三项之一的认证或国外权威认证机构(TUV或UL等)的认证。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组串式逆变器5MW及以上的并网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或其它授权代理的合同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7日 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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