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城市航站楼综合体(枢纽配套部分)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雄安城市航站楼综合体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雄商发展 ,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8公顷,内容包括:核心航空功能建筑用房、出租车场站等交通接驳和枢纽功能、地下衔接过渡公共空间、航空功能配建地下车库、地下城市公共活动层、地下道路、地面道路、行李托运与安检系统、民航弱电系统等民航专业系统等。
2.3项目投资估算:136289万元,其中民航系统计划投资约40435万元,随着前期工作的逐步深入,投资规模可进行适当调整。
2.4招标范围
负责雄安城市航站楼综合体(枢纽配套部分)工程可行性研究、相关服务及委托人要求的其它前期工作,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出具相应合法有效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报告等成果文件的报审批复工作;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标准要求。研究内容为雄安城市航站楼综合体项目枢纽配套部分工程可行性研究以及本部分工程与航站楼综合体范围其它工程在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分层立体确权研究。同时按照委托人需求完成投资估算编制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资金筹措、相关政策解读等。协助委托人编制各类请示文件、整理会议纪要以及各类政府上报文件等工作。
2.5服务要求: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之日止。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为(暂定)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16)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
(17)近三年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资信(业务范围包含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2)业绩最低要求:无;
(3)
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且在拒绝投标期内的(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②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④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⑤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⑥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⑦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注:上述④、⑤、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