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MW/200M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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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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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系统 |
包括100MW/200MWh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升压变流预制舱(含PCS、35kV干变)、EMS系统(含EMS、机柜、UPS)、1MW/2MWh铁铬液流电池(含电堆、电解液、管道、PCS、干变、35kV负荷开关柜)采购。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储能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EMS(能量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电芯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4.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EMS、PCS、电芯等)成套供货合同业绩累计容量不低于150MWh,其中含1项单体容量不低于50MWh业绩或2项单体容量不低于30MWh。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5.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20 17:25到2021-07-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20 17:25到2021-07-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