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庄供热项目供热站“三通一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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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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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庄供热项目供热站“三通一平”工程施工 |
黄庄供热项目供热站三通一平施工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临时用电工程、道路工程、平整场地、全厂围墙、挡墙等全部施工工作。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黄庄供热项目供热站“三通一平”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单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10.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道路工程业绩和以下业绩其中一项(给水工程业绩、排水工程业绩、临时用电工程业绩、平整场地工程业绩);其中道路工程业绩合同金额须大于1000万元,其它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作要求,工程业绩可以在一个或多个合同体现;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21 10:02到2021-07-26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21 10:02到2021-07-2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