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动客车设备6月(2021年车辆第15批) 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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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物资计划 [2021]1094)
一、招标条件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车辆动客车设备6月(2021年车辆第15批)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2包件采购序号第12(CRH2型动车组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商务条款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1.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设备)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商。2.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无要求。(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动车组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须满足技术条款中所有功能、技术参数需求,须提供应急升弓装置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证明材料。仅允许生产商投标,须提供在国铁集团下属动车所或动车段至少1处CRH2型动车组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证明文件),并提供1份2020年以来的用户良好使用报告,原件备查。(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6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7履约信用要求:要求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8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只接受制造商。(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第12包件采购序号第13(CR300AF动车组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商务条款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1.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设备)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商。2.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设备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无要求。(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动车组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须满足技术条款中所有功能、技术参数需求,须提供应急升弓装置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证明材料。仅允许生产商投标,须提供在国铁集团下属动车所或动车段至少1处CR300AF型动车组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证明文件),并提供1份2020年以来的用户良好使用报告,原件备查。(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6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7履约信用要求:要求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8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只接受制造商。(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采系统)进行线上公开招标。 供应商可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或人工客服,查询或咨询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和电子招采系统使用等问题。
未按要求注册、申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招采系统投标、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1年7月22日起至 7月26日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线上提交
经核验通过后,投标人登录电子招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
4.4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4个工作日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各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上传至电子招采系统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处,并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发
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与购买投标文件的账户须相同。
4.5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未按要求报名、购买
4.7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