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员工体检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 深圳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
2、采购包划分与预算金额:项目不分标包,采购预算金额450万元/年(含税),选定一家中标供应商。
3、项目背景与采购内容:本项目已发布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因报名供应商不足,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告,按实际报名供应商实施采购流程。2021年-2022年深圳邮政员工体检服务,员工总人数约8669人,其中,邮政公司本部约2878人(含退休人员、工作满1年以上劳务工),寄递事业部(邮政账)约1927人,寄递事业部(速递账)约3864人(含退休人员、工作满1年以上劳务工),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体检费用由邮政企业及寄递事业部(速递)各自单位行政列支。
4、服务期:合同期限为两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资质。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 9时3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会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
招标会
7.
采 购
地
邮 编:518048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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