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安吉县 2021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POST-FW2021-23,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优化成本结构,充分利用外部社会资源,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控制成本开支,提升利润空间,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推进企业转型发展。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安吉县 拟对部分业务进行外包;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共计2个合同包,合同包一:3个品类,合同包二: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合同包一:609.75万元(含税);合同包二:51.30万元(含税),每个合同包中标人数量:1家,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不作承诺(今后结算按中标价格×实际业务量结算业务费用)
合同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预估采购单项金额(含税) |
一 |
1-1 |
邮政营业外包服务 |
1、提供各相关网点营业期间的邮政营业服务代收代缴业务;警医邮(收费、非收费);车险、简易险等工作,分销业务的推广与经销;批销站点发展与维护;集邮、函件业务的窗口营销与客户服务。 2、岗位需求:共2个网点4个台席;投标人须确保营业网点在服务时间内每个台席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
详见单价最高限价表 |
80万元 |
1-2 |
客服业务外包服务 |
1、负责受理邮政客户通过11185渠道的来电处理工作,为客户提供业务办理、业务查询、业务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受理等服务。根据系统提示跟踪包裹流向及处理相关问题。 2、岗位需求:共1个台席;投标人须确保在服务时间内每个岗位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
详见单价最高限价表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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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线路揽投业务外包服务 |
1、线路揽投服务(包括报刊投递、包裹投递、包裹揽收等揽投服务工作); 2、岗位需求:44条线路;投标人须确保各揽投线路在服务时间内根据业务量配备人员。 |
详见单价最高限价表 |
499.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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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1 |
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
内部处理服务(网运邮件分拣及装卸等); 岗位需求:1个处理中心,投标人须确保日常进出口包裹量的及时处理。 |
详见单价最高限价表 |
51.30万元 |
(2)单价最高限价表
合同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价格分评分权重 |
一 |
1-1 |
邮政营业外包服务 |
基本服务费(元/台席/月) |
4000元/台席/月 |
10.23% |
增值业务 |
按业务收入的2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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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业务 |
按进销差价的5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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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元/通(次)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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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业务 |
按实际收费的5%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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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业务 |
按销售价格的5%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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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业务 |
按流转额的5%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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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客服业务外包服务 |
基本服务费(元/人·月) |
4000元/人·月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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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走访业务 |
4.9元/件 |
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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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0.7元/件 |
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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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线路揽投业务外包服务 |
投递 |
按月投递包裹件数结算:22357件以下按1.8元/件 |
2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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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投递包裹件数结算:22357-33535件按1.77元/件 |
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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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投递包裹件数结算:33535件以上按1.75元/件 |
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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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揽(包括装车) |
按揽收快递包裹件数结算:月揽收116667件以下按0.25元/件 |
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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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揽收快递包裹件数结算:月揽收116667-175000件按0.24元/件 |
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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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揽收快递包裹件数结算:月揽收175000件以上按0.23元/件 |
7.95% |
合同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价格分评分权重 |
二 |
2-1 |
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
装卸、分拣 |
按月处理件数结算:33930件以下按0.23元/件; |
51.53% |
按月处理件数结算:33930-50895件以按0.22元/件; |
2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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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处理件数结算:50895件以上按0.21元/件; |
22.71% |
(3)序号2-1“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结算业务费用按月计费,每月按邮件实际处理件数根据以下阶梯顺序进行计算。
序号 |
邮件月处理量 |
结算标准 |
计算方式 |
第一阶梯 |
0-33930件 |
按邮件月处理量0-33930件的中标单价计算 |
中标单价×实际件数 |
第二阶梯 |
33930-50895件 |
按邮件月处理量33930-50895件的中标单价计算 |
中标单价×实际件数 |
第三阶梯 |
50895件以上 |
按邮件月处理量50895件以上的中标单价计算 |
中标单价×实际件数 |
当月序号1-2“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结算价 |
以上金额的总和 |
(4)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转签原由外包人员垫资购买的车辆,转签后由新承包方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每月分期支付剩余购车款等费用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报价;
(5)投标人的报价须小于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1.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招标人各级单位在招标人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1.5、服务地点、时间及岗位数量:详见“第五章服务条款”;生产所需的场地由合同签约主体提供,旺季时临时使用场地由合同签约主体指定,多场地处理单价不变。
1.6、质量标准:具体详见服务条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合同包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合同包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
2.2.2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2.6对列入浙江省邮政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8合同包一: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任意一类相似的外包项目1年或以上(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需提供至少合同期为1年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中需要体现合同总金额,如未能体现金额的需要提供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佐证,未提供将被否决)。
2.2.9合同包二: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任意一类相似的外包项目1年或以上(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需提供至少合同期为1年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中需要体现合同总金额,如未能体现金额的需要提供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佐证,未提供将被否决)。
2.2.10合同包二:投标人须具有地市及以上大型分拨中心处理经验。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 平台服务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打款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