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子包5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0070
项目编号:GZQS2001HG09004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8吨氢燃料洒水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4,4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8吨氢燃料洒水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8吨氢燃料洒水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提交《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广州群生
2021年07月22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其他货物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4,480,000.00
4,480,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