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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配套专用设备维保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招标编号:SXLX2021-1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配套专用设备维保服务(二

  (招标编号:SXLX2021-1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配套专用设备维保服务(二次)(项目编号:SXLX2021-13(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以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配套专用设备维保服务的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配套专用设备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配套专用设备维保服务: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①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②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③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④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⑤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⑥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⑦被“信用中国”网站( /)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⑧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发票增值服务相关的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7月22日9时00分00秒---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14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二开标室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官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陕西省 纪委办。

  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7540209@qq.com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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