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上游金口河区约7km,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的22个梯级水电站中的第20级沙坪梯级水电站的第一级,上接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邻沙坪二级水电站。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6km和60km,交通里程分别约237.5km和111.5km。现有G245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
沙坪一级水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为二等大(2)型工程。电站总库容2123万m3;正常蓄水位577.00m,相应库容为1867万m3;调节库容为491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360MW,与双江口、瀑布沟联合运行,保证出力119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6.35亿kWh。供电范围为四川电网。
下游河道治理长约1745m,平均拓挖深度约3m~4m,较天然尾水增加装机90MW。河道治理段典型断面底宽80m、纵坡综合坡比0.07%,整治断面采用复式梯形断面,边坡坡比1:1.5~1:2,为防止对整治后的河道冲刷后影响边坡稳定,以致影响成昆铁路、G245国道等,对边坡进行支护。坝址下游左岸为金河工业区,沿河挡墙外侧布置混凝土护坡及混凝土防冲桩墙防护,防冲桩墙墙外侧布置大块石和高合金钢网石兜护脚。为防止淘刷及失稳破坏,坝址下游右岸局部覆盖层坡脚布置混凝土护坡及混凝土防冲桩墙防护,防冲桩墙墙外侧布置高合金钢网石兜护脚。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主要为闸坝下游河道“闸下0+190.00”至“渠1+750”区间内河床和两侧岸坡的开挖、支护及岸坡坡脚防护工程的施工,河床左岸仅对成昆铁路以下边坡进行处理,河床右岸仅对G245国道以下边坡进行处理。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含水下土方开挖)、锚杆、锚筋桩、排水孔、喷混凝土、贴坡混凝土、混凝土防冲桩墙、大块石护脚、高合金钢网石兜护脚、预制四面体护脚,以及为满足以上工程施工需要而实施的施工便道、施工风、水、电架设、水流控制等所有临时辅助工程。
2.1.3计划工期:
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15日进场,11月1日开工,2025年5月31日完工,汛期(6月1日至10月31日)不施工,合同总工期43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来(201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独立承担过河道疏浚等类似工程项目(单个合同清淤工程量40万m3以上,含40万m3)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缴费证明。
(2)近10年来(201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担任过河道疏浚等类似工程项目(清淤工程量40万m3以上,含40万m3)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持有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同时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缴费证明。
(2)近10年来(201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担任过河道疏浚等类似工程项目(清淤工程量40万m3以上,含40万m3)施工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同时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缴费证明。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2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