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广西清洁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基础设施EPC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广西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清洁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基础设施EPC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含机房及接地系统;UPS及电池;配电柜/配电系统;机柜及桥架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安保系统;8个主网变电站通信建设、集控中心通信设备、机房内综合布线等;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设代、配合投产验收、竣工图编制),设备、工器具采购及施工、配合验收及投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集控中心EPC总承包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所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2日9:00起至2021年7月2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