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项目新增纳滤浓水蒸发结晶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 本次采购内容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纳滤浓水蒸发结晶装置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工作包括(不包含蒸发预处理装置)水处理装置区与刚性暂存池之间区域的整体规划,承担场平、土方平衡、地基处理、连接道路等工作;项目各阶段纳滤浓水蒸发结晶项目的总体勘察、整体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纳滤浓水蒸发结晶项目内所有工程以及与招标方煤制气项目系统衔接的公用工程(热脱盐水、生产水、低压蒸汽、消防水、仪表空气、压缩空气、供电等)的设计、采购、监造、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培训、单机试车、水联动、投料试车指导、性能验收及质量保证期的缺陷修复消缺等方面的工作。
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新增纳滤浓水蒸发结晶工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 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一)报价人:
1、报价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报价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两条满足一条即可。
3、报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4、报价人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应当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报价人单位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近5年内(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总监身份独立承担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水污染防治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够体现相关业绩的页面);
3、报价人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应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不少于1 人。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 潜在报价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平台支付)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下载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至2021年7月28日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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