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有限公司脱硫废水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南大区2021年度第17批招标电力(海丰)有限公司脱硫废水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电力(海丰)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 项目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电力(海丰)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脱硫废水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电力(海丰)有限公司脱硫废水综合利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242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2.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1.2.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使用纳滤膜/反渗透膜处理工艺下处理能力≥10t/h的燃煤火电厂脱硫废水处理总承包业绩,并且运行正常。投标人提供合同封面、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合同技术协议中工作范围(提供相应工艺路线关键设备清单)、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且任职或注册于投标人; 2)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机组环保工程,或机组建设工程,或机组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项目经理任命书或具有项目经理名字信息的合同页或经项目经理签署的相关资料等) 4.安全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工作范围,承担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需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无 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1年07月27日- 2021年08月03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柴 源 联系方式: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
,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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