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低热水泥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低热水泥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枢纽工程概况
枕头坝水电站为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调整规划的第十九个梯级,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本工程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基本完成建设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一级为沙坪一级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为73197km²,多年平均径流1360m³/s。
本电站为二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主要建筑物如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厂房等为2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由左岸非溢流坝段、河床厂房坝段、泄洪闸坝段以及右岸非溢流坝段组成。电站初拟正常蓄水位为592m,相应库容0.112亿m³,最大坝高54m,电站装机容量326MW,多年平均发电量15.20亿kW•h,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下游生态用水。工程计划2025年9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6年7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本工程上游距离枕头坝一级4.1km、沙坪一级水电站约10km、深溪沟电站29km、汉源89km、雅安245km、成都384km;下游距离金口河区0.6km、峨边40km、乐山130km、成都256km。工程区左岸有成昆铁路经过,附近分布有乌斯河火车站。另外还有G245国道从左岸坝肩及库区通过,交通条件优越。
(2)沙坪一级水电站枢纽工程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 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上游金口河区约 7km,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的 22 个梯级水电站中的第 20 级沙坪梯级水电站的第一级,上接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约10km,下邻沙坪二级水电站。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 176km 和 60km,交通里程分别约 237.5km 和 111.5km。现有 G245 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沙坪一级水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为二等大(2)型工程。电站总库容 2123 万 m 3 ;正常蓄水位 577.00m,相应库容为 1867 万 m³;调节库容为 491 万m³ ,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 360MW,与双江口、瀑布沟联合运行,保证出力119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 16.35 亿 kWh。供电范围为四川电网。工程计划2025年9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6年7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低热水泥为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枢纽工程施工需用低热水泥,总量约18万吨。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机组全部投产发电之后12个月。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低热水泥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各标段需求情况详见下表《低热水泥需求一览表》。
低热水泥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规格 |
包装形式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二 |
|
主要供应范围为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 |
||||
1 |
P·LH42.5 |
散装 |
吨 |
95000 |
工地现场 |
|
2 |
P·LH42.5 |
袋装 |
吨 |
5000 |
物资仓库或工地现场 |
|
3 |
P·LH42.5 |
散装 |
吨 |
75000 |
工地现场 |
|
4 |
P·LH42.5 |
袋装 |
吨 |
5000 |
物资仓库或工地现场 |
|
注:
(1)上表“数量”为估算量,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交货地点一: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现场物资仓库或工地(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大坝轴线15km(含)范围内交货视为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二: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现场物资仓库或工地(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大坝轴线15km(含)范围内交货视为交货地点)。15km范围以外交货按双方确认的超出范围实际运距进行结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具备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且年产低热水泥30万吨及以上产能,并提供相应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16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日为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供应低热水泥的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若为单价合同,应提供结算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2)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②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16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日为大型基本建设项目供应低热水泥的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若为单价合同,应提供结算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同一个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低热水泥,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同一个代理商对本标采购的低热水泥,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