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2.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5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2.6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2021年7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8月3日18时止,按以下方式之一
7.2 潜在供应商可通过 完成在线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接收澄清或变更、缴纳与退还保证金、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
7.3 供应商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热线咨询或咨询在线客服。
平台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8.招标监督 0771-2108601(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南宁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