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抽汽系统电动蝶阀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4773,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详见招标公告,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4×1000MW燃煤机组的条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采购14台抽汽系统进口电动蝶阀及其附属设备,包括阀门本体、电动执行机构、反法兰、垫片和紧固件的设计与供货。
2.3交货期:暂定为2022年7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4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和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抽汽系统电动蝶阀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不接受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及其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获得其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不接受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及其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获得其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