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 ,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硫磺回收装置E110/E210尾气电加热器-S所需尾气电加热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820-2109-8999-B1 2.项目内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硫磺回收装置E110/E210尾气电加热器-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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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换热器\Φ1500×4000 321 | 2.00 | 台 | 包1-尾气电加热器 | |||||
4.交货期和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将纳入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投标人须承诺正常工况下,加热器不可拆卸内件的寿命不少于20年,可拆卸内件(包括电加热管)的寿命不少于15年,并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承诺电加热器应能在数据表中提供的任意一种工况下都能稳定运行,且承诺功率能在某种工况下达到要求的额定功率值,并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按《南京扬子石油化工 炼油结构调整项目30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电加热器技术请购书/项目号:0319028、文件号:0319028-630-PR-PR-ELHT001》以及请购书中涉及的所有附件要求,无技术偏离,并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持有防爆电器生产许可认证,代表功率不小于1000Kw,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代表功率不小于1000Kw,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证书。 9.电加热器壳体制造单位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类及以上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2类及以上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10.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至少2台成功使用加热功率在700KW等级及以上抗爆型电加热器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及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7月30日8:00时至2021年8月5日16:00时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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