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3年(2021年8月-2024年7月)代维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QT202135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3年(2021年8月-2024年7月)代维服务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 随州大洪山光伏电站等7个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58.9MWp,分布在湖北省随州、襄阳、黄冈各地,详细情况见附件。
2.2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7个光伏电站运行、检修、维护、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的对外委托(含外部关系协调)。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招标:
标段一 :合计容量 120.9MWp,其中麻城阎家河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阎家河镇蔡家垸村,容量100MWp,麻城夫子河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夫子河镇西程塆村,容量20.9MWp。
标段二 :合计容量92MWp,其中随县大洪山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长岗镇黄木淌村,容量20MWp,随县爱康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万福店镇凤凰山村,容量22MWp,随县江头店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殷店镇江头店村,容量50MWp。
标段三 :合计容量146MWp,其中老河口一二期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洪山嘴镇,容量110MWp(一期60MWp、二期50MWp),襄阳茗峰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南漳县九集镇方家集村,容量36MWp。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承担代维护合同期内光伏电站的基础电力生产与运营工作,人员配置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承担代维服务合同期内光伏电站组件清洗、场区除草、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安保,预防性试验,功率预测系统维护(含气象数据购买),电力通信系统维护等工作,以及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及对侧变间隔维护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3)投标人承担代维服务合同期限内光伏电站的计划性检修;根据招标人需要,承担招标人委托的大中修及抢修、涉网改造、设备设施技术改造、维修、消缺等项目,费用另行计算;
(4)投标人负责光伏电站的报表、报告编制等工作,协助电费结算、保险理赔等工作;
(5)单价5000元以内的消耗性材料、备品备件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单价超过5000元的备品备件或消耗性材料由招标人负责集中采购,若招标人不能及时供应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委托投标人采购或调配,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均价或三峡e购价格,采购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6)根据各光伏电站安全管理费用历年使用情况综合考虑,投标人每年的投入安全管理费用应不低于10万元/站;
(7)投标人负责对已签订对应场站的代维服务合同履约期内的维护事务执行监督和管理。招标人已签订的对应场站的代维服务合同,合同期内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可根据需要以合同形式将已签定代维服务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及义务转让给投标人,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接,转让合同的价格按原合同价格及服务期限折算。已签订的代维服务合同到期时间起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以双方订立合同的约定为准),费用由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
(8)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已签订的对应场站的劳务外包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及义务转让给投标人,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接。投标人须接受原有派驻人员(主要为司机和厨师),且承诺转让后的原有派驻人员(主要为司机和厨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招标人已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到期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合同期内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已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到期时间起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以双方订立合同的约定为准),费用由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
2.3 计划服务期: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合同期限共3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其他:
(1)本招标项目业主方合同签订主体为招标人所属各项目单位。中标后,中标人与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2)投标人与电网公司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配合电网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光伏电站的相关工作;
(3)麻城阎家河光伏电站仅能提供休息室一间,与招标人共用一间办公室,不提供除此之外的住宿、食堂等物业使用或托管。(在与麻城阎家河光伏签订合同时适用);
(4)三个标段在满足招标人的住宿前提下,仅向投标人提供基本住宿,若出现房间不够的情形,投标人需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3年(2021年8月-2024年7月)代维服务)3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并在信誉、财务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 资质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100MWp或2个50MWp及以上容量的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业绩(代维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和光伏厂区设备,须提供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等相关材料)。
(3)人员要求
①
②如果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拟投入的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19年、2020年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2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9时整至2021年8月5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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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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