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吾淖毛湖煤田英格玛二井田火区详细勘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英格玛矿区 一、招标条件 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二井田火区详细勘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淖毛湖煤田英格库勒二号井田位于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井田西北部因埋藏较浅,最早于2000年在火区地表塌陷坑中发现冒烟现象,当地政府曾组织灭火,但由于技术和资金的原因,没有有效控制住火势的发展。该火区在2015年第四次全疆火区普查时将其列为新生火区,2019年第五次全疆火区普查时火区面积、深度较前有明显扩大趋势。 2019年第五次全疆火区普查,通过红外成像和地表踏勘与测量,确定南火区面积为88103m2。根据物探磁、自电剖面反映,火区煤层顶板附近磁、自电曲线值无异常,最终确定火区为煤层露头发火,煤层深部未燃烧。此次火区详细勘查目的是详细查明煤田火区燃烧范围、深度,煤炭资源年损失量、威胁储量及火区治理所需的水源、土源和电源情况,为下一步煤田火区治理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哈密公司二井田火区详细勘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煤田(煤矿)灭火相关资质; 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煤田(煤矿)灭火勘查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28 08:30到2021-08-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28 08:30到2021-08-0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