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三峡大坝坝前漂浮物无害化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SX-QT202106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4年三峡大坝坝前漂浮物无害化处理已获得批准采购, 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保障三峡大坝坝前水面清洁,避免漂浮物长期大面积聚集在坝前,影响三峡枢纽运行安全,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对已打捞并水路运输至处理单位指定码头的三峡坝前漂浮物进行接收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三峡坝前多年平均漂浮物来量约为10万立方米/年,实际来漂量年度分布不均匀,2010年以来,最大来漂量为37.7万立方米,最小来漂量为2.6万立方米;漂浮物的成分较为复杂,按重量计,树木、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占80%以上,1立方米漂浮物(含水率60%左右)约为0.25-0.33吨;每年的主汛期和蓄水期(7月-10月)是三峡坝前来漂的高峰期,约占全年来漂的85%以上,其他月份漂浮物较少。
2.2 招标范围
(1)接收三峡坝前全年打捞的漂浮物:提供漂浮物运输船舶靠泊的码头,优先安排漂浮物运输船舶进行停靠并及时对所装载的漂浮物卸载接收。
(2)将接收的漂浮物运输至处理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漂浮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漂浮物的运输、破碎、分拣、烘干、临时堆放、储存、最终处理等相关流程。
2.3合同服务期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共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处理10万立方米及以上漂浮物或生活垃圾或农林废弃物类生物质的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工厂(且处理工厂应有市级及以上的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批复或环境保护验收等证明材料);在三峡大坝上游具有相应的漂浮物卸载接收码头(租用其他单位码头需提供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且距三峡大坝的水路距离不超过80公里。
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漂浮物或生活垃圾或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处理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项目验收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2 年(2019-2020 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3时00分至2021年8月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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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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