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等单位输送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等单位输送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煤炭产能2700万吨。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伊敏露天矿等单位规格型号ST1250 /2000×6(4.5+6)、ST2500/1600×7.2(8+8)等5项输送带,总长度约为2330米。
2.3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输送带的生产厂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每年不少于300万元的输送带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发票的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29日9时00分至2021年08月3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