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东北环保仙女河、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仙女河、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预计在2021年-2022年沈水湾污水处理厂80%左右含水率污泥量将到达120吨/日(污泥产生量随季节变化有20%波动),仙女河污水处理厂80%左右含水率污泥量将到达247吨/日(污泥产生量随季节变化有20%波动),为促进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无害化和稳定化处置,保证污水厂安全稳定达标运行,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招标。本项目预估总处理量为13.02万吨。服务期限: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仙女河污水厂污泥处理量合计达到9.02万吨以先到者为准。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沈水湾污水厂污泥处理量合计达到4万吨以先到者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可进行污泥处置的批复文件或相关说明。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环评批复文件和环保验收手续(可以是环保验收报告或者环保验收专家意见或者环保验收的网站公示截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300吨/日及以上污泥处置(掺烧或生物法)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