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汇流河发电厂食堂餐饮服务外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汇流河发电厂食堂餐饮服务外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汇流河发电厂。
2.规模:汇流河发电厂员工食堂及宿舍位于牙克石市汇流河发电厂厂区内,主要为360人提供就餐及休息服务。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的时间。
4招标范围:提供汇流河发电厂员工食堂餐饮及宿舍保洁服务,全厂就餐人数约360人,主要提供厂内早、中、晚工作餐和运行餐,并负责运行宿舍卫生管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