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煤制烯烃产业基地灰渣贮存场一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煤制烯烃产业基地灰渣贮存场一期工程
2.2项目地址:甘肃省华亭市石堡子工业园区石堡子村赵家沟。
2.3项目概况: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煤制烯烃产业基地灰渣贮存场一期工程,列入2021年更新改造计划。
2.4招标范围:该灰渣贮存场一期占有林地面积约44.33亩,有效库容约为 32.7万 m³,可供煤制烯烃产业基地贮存生产排渣2年;初期坝高20m,不透水碾压土石坝,一次建成;修建进场道路500m;排洪涵洞400m;144 m³滤液池一座;浆砌石挡土墙一堵;修建值班室30㎡。
2.5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开工,项目总工期 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业规定或采购需求要求的相关资质及其他证书,例如:生产(制造)企业、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工程服务项目选择须提供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书;专项资质条件及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供货或签订技术协议时按要求提供。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同类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反映工程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4.其他要求:不允许挂靠单位或租借资质、资格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挂靠或租借资质、资格证书承诺函;需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0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