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1、3卸船机电气及控制系统升级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4740,招标人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福清市江阴镇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EPC工程建设模式,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涉及到的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外的所有工作,报价人负责根据现场条件进行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本期工程核心工艺要求:对#1、#3卸船机整流、大车、起升、开闭、小车/俯仰、振动给料变频器柜及相关的控制装置柜进行升级成ABB 880多传动或者西门子S120多传动等同等级品牌最高性能产品,更换整机PLC为西门子S7-400系列或ABB AC800M系列等同等级品牌PLC最高性能产品。
2.2其他:交货日期:4.1.#1、#3卸船机电气及控制系统升级具体开工时间预计在10-11月份,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接到开工通知后提前7天到厂通过入厂教育,施工时间每台25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
交货地点: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桥式、门式起机(A)级或门座式起重机(A)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卸船机电控系统升级改造或卸船机整机安装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