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及食堂房顶防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分公司档案室及食堂房顶防水处理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分公司食堂及档案室屋顶防水工程,屋面面积1406㎡,女儿墙面积189㎡。工程量包含屋面清理,凿毛处理,屋面防水处理。
2.4项目地点:南川区水江镇
2.5招标范围:分公司食堂及档案室屋顶防水。(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1.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年度内完成不少于3项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2018年-至今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企业。【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的网上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
3.7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8-05 13:30——2021-08-11 13: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