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泉州电厂二期水冷壁上集箱分段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二期水冷壁上集箱分段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泉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2×670MW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4月投产。二期2×670MW锅炉制造厂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型号HG-2115/25.4-YM12,为一次中间再热、超临界压力变压运行带内置式再循环泵启动系统的直流锅炉,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型布置、露天布置。
2.1.2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作内容为二期#3、#4锅炉水冷壁上集箱分段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检测、调试、培训、报检、售后等。将前水冷壁上集箱及两侧水冷壁上集箱进行分段(原集箱不利旧),前部水冷壁上集箱分成两段,两侧水冷壁上集箱分成三段,同时侧集箱适当抬升集箱标高。投标人要充分考虑该项目施工中其它管道可能存在的必要变动,若未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导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增加额外设备费用招标人将不予调整价格,如果投标人未考虑周全而导致项目供货未按招标规定时间完成,导致招标人其它损失将索赔相应损失。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 工期为二期水冷壁上集箱分段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施工结合机组检修开展,工期为30天/台。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电话通知为准。
2.1.4 交货地点: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A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承压部件改造或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