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2021年大宗物资(液碱)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庆市西南76公里处,总装机530MW。本次工业用合成液碱招标年度计划供货量为500吨,适用于化学制水设备和精处理制水设备树脂再生,且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离子交换膜法生产的氢氧化钠。技术指标的要求为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30% ;碳酸钠的质量分数≤0.06% ;氯化钠的质量分数≤0.007% ;三氧化二铁的质量分数≤0.0005% ;二氧化硅的质量分数≤0.003%,精度±1%,使用环境:温度-40~+40℃;相对湿度0~100%RH,计划量5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产品检验报告;当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5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11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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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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