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评价上网项目档案工作整体委托承包服务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评价上网项目档案工作整体委托承包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2 服务内容: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评价上网项目档案工作整体委托承包服务。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1)项目档案按照项目阶段分为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设备文件。前期文件包含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项目准备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等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图片及光盘。竣工文件为验收文件、竣工决算及竣工图,设备文件主要由设备厂家在项目中所提供设备的文件的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文件。(2)配合各项工程档案检查、协调组织验收会、完成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招标内容:档案整理立卷,项目档案主要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分类规则、分类表进行档案标识、整理、归档、组卷、归档等操作。档案成品数量以最终整理验收合格的实际发生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1.1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 项及以上、合同额在 25 万元及以上的档案整理服务合同业绩(业绩合同需附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 同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13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