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鄂市房地产公司神华康城C8地块住宅小区庭院景观小品及围墙大门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5033,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神华神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鄂尔多斯市神华神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为鄂尔多斯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 康城C8地块住宅项目地面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4.3万平米,其中:住宅用地约15.89万平米,公建用地约0.5平米,道路用地约3.69万平米,公共绿地约4.22万平米。本招标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庭院景观、小品及与围墙大门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中心水景(与中心水景的边界为1#公建及周围单体铺装的边线,穿中心水景区的道路及人行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羽毛球场、网球场、特色廊架、景观廊架、A-F区地下车库出入口、非机动车车棚、公共厕所、大门及围墙等(围墙下的挡土墙及挡土墙顶部的预埋件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与以上小品等配套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等。
(3)工程范围详见技术要求明确的施工图纸编号及工程量清单。
①工期:总工期400日历天(含冬歇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其中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小区围墙及大门施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如下情形,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斟酌,招标人给予工期顺延但不增加费用:(1)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导致延期开工;(2)施工过程中受工作面交叉作业影响或政策影响因素导致的工期延期;(3)除政府政策性指导文件规定外,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工期延期;(4)其它不可预见、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期。
②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③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④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⑤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执行鄂尔多斯市与康巴什区两级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文件等相关要求,并接受康巴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住宅项目地面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内容至少包含庭院小品、水景、围墙)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另须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工程款支付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进行网上查验,查验要求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真伪查验材料具体要求,并按照附件要求执行。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0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