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玛尔挡水电站工程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5011,招标人为 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位于青海省玛沁县拉加镇上游约5km的黄河干流上,工程涉及青海省同德县、玛沁县以及河南县。
工程采用堤坝式开发,调节性能为季调节,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电站正常蓄水位3275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4.82亿m³;装机容量为2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520MW的大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为120MW的小机组,电站额定水头182m;多年平均发电量70.54亿kW·h。工程规模属一等大(1)型工程,挡水、泄水及引水发电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1级,下游消能防护及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4级。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工程项目主要由枢纽工程、施工辅助工程、水库淹没及移民安置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四部分组成。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河北乡8个村,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拉加镇6个村,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县宁木特乡4个村。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总占地面积32.628km2,其中陆地26.804km2,水域面积5.824km2。征地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退耕还林地及生态公益林。至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358人,搬迁安置793人。
玛尔挡水电站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生态泄水建筑物及过鱼设施等组成。
(1)挡水建筑物
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坝,坝轴线位于德阳沟出口下游635m,坝顶高程3283.00m,最大坝高211m,坝顶宽12m,坝顶总长359.9m,建基高程3072.00m,面板坝最大底宽641.2m。上游坝坡1∶1.4,下游坝坡综合坡比1∶1.683。
(2)泄水消能建筑物
泄水消能建筑物由右岸3孔溢洪道、右岸1条泄洪放空洞、消能区下游护岸及泄洪雾化区高边坡防护组成。
(3)引水发电系统
引水发电建筑物布置在右岸,由电站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主变室、尾闸室、尾水洞和尾水出口等建筑物组成。
(4)生态泄水建筑物
①临时生态放水洞
初期蓄水阶段采用临时生态放水洞和泄洪放空洞组合的方式泄放生态流量。临时生态放水洞在水库下闸蓄水蓄水位3110m~3180m期间向下游供水,至泄洪洞投入运行后永久封堵。
临时生态放水工程由临时生态放水洞、闸室和生态放水洞闸室交通洞三部分组成。临时生态放水洞进口底板高程3095m,临时生态放水洞总长1029.43m。
②永久生态放水洞
电站运行期特殊运行工况下,通过永久生态放水洞向下游泄量。永久生态放水洞布置在左岸,由有压洞段(有压盲洞段、下同)、竖井式闸门井(事故门、弧形工作门相邻)、无压缓坡洞段、竖井段、导流洞改建段、导流洞退水洞组成,消能方式采用洞内竖向旋流消能。
(5)过鱼建筑物
采用轨道运鱼的升鱼机过鱼方案。升鱼机的集鱼系统布置在发电尾水出口对岸滩地;在坝前的滑道和尾水渠对面的集鱼槽之间设置轨道;在面板堆石坝上游左岸趾板边坡位置设置滑道;在轨道高低平台位置均设置动力设备房。轨道总长约676m,其中地面轨道长约315m,架立轨道长约361m。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技术文件要求,负责承担黄河玛尔挡水电站枢纽工程开工至完工期间的各项环境保护监测相关工作,必要时按照委托人要求开展应急监测工作;配合委托人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环境保护检查,配合委托人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配合委托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服务内容应负责玛尔挡水电站工程影响区的环境监测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进场后对整个工程现场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1个月内编制完成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经委托人组织审查后实施;
(2)针对玛尔挡水电站工程影响区施工期及运行初期工程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按照经审批后的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等项目的监测;
(3)负责收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所需的资料,并完成归档移交;
(4)负责对每期监测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并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
(5)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编,并按要求编写和提交环境监测报告,保存并向委托人提供每期监测的原始记录及影像资料;
(6)配合委托人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开展的有关执法检查,并提供相关报告;
(7)配合委托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8)协助委托人开展施工阶段验收、竣工验收中有关环境保护事务与资料整编等工作,并编制提供相关验收报告。
2.1.3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共1937天。
计划服务期开始时间:2021年9月10日
计划服务期结束时间:2026年12月31日
具体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玛尔挡水电站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之日止,其中现场服务计划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2026年12月31日,后期配合服务期限为自玛尔挡水电站所有机组全部投产之日起至玛尔挡水电站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之日止。
2.1.4服务地点: 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大、中型水电工程环境质量监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担任过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2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