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红沙泉煤矿柴油移动发电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煤矿柴油移动发电车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位于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2011年开始进行建设。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距离昌吉州奇台县80公里,交通方便。
移动发电车型号为相当于CLW9401XDY,额定输出功率(长期连续工作)800kW,备用输出功率880kW,输出电压为10kV,能为矿用采场排水泵、生活应急电源等用电设备的临时用电提供稳定电源。
本项目用于红沙泉露天煤矿的生活供电、采排场水泵等采矿用电设备的临时供电,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运行和环境要求。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移动发电车 |
相当于CLW9401XDY |
辆 |
1 |
|
2.1.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
2.1.4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备上牌条件和满足国VI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提供移动发电车车辆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移动发电车的供货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06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3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