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活化给煤机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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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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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给煤机 |
活化给煤机,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活化给煤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进口品牌的国内代理商,自身无体系认证证书的,则必须提供国外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证明文件。
6.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相似两项目成功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范围和数量)。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7.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09 11:00到2021-08-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09 11:00到2021-08-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