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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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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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机组常规岛检修 |
1、余热锅炉系统设备及所属热控、电气系统;2、汽机系统设备(含低压缸开缸、吊转子)及所属热控电气系统;3、燃机系统设备及所属热控电气设备(燃机本体除外);4、2号机组辅助、公用系统。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常规岛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承修类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发电设备维修一级资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国内重型燃机机组或300MW及以上煤机主机的检修或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09 16:00到2021-08-1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09 16:00到2021-08-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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